各学院:
应学校财务部门要求,实习经费报销流程如下:带队教师汇总实习发票(包括实习讲课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等实习相关费用)→学院领导在汇总单上签字→汇总的发票送教务处审核并提交实习总结报告→实践教学科办理实习讲课费校内发票并在汇总单上盖章→财务部门报销。凡实习前未按要求提交实习计划及实习日历,实习后2周内未提交实习报告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,并不予办理实习经费事宜。
实践科工作安排:周一、周三、周四在四方校区,周二周五在崂山校区
联系电话:889592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