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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专项检查和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自查的通知
2014-08-29 00:00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专项检查

和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自查的通知

各位老师好 现将学校论文试卷检查通知上传 学院的具体安排请关注网站通知。

各学院(部)、高密校区:

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提高试卷和毕业设计(论文)的整体质量,学校将于9月份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专项检查,并要求各学院(部)做好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自查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设计(论文)自查日程安排及材料递交

(一)学院(部)自查阶段(8月28日-9月5日)

各学院(部)对2014届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自查,撰写自查报告,于9月5日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清单,清单中要对校级优秀论文明确标注

(二)材料抽调阶段(9月9-11日)

1.9月9-10日,学校检查组抽调材料,学院(部)根据专家抽调清单准备材料。

2.9月11日,各学院(部)分校区提交抽调毕业设计(论文)、自查报告及相应自查原始材料。

二、试卷自查日程安排及材料递交

本学期试卷检查以学院(部)自查为主。各学院(部)需于8月28日-9月10日对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开展全面自查,并于9月11日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原始材料。自9月中旬开始,学校将随机到学院检查试卷资料归档情况,专家调阅资料检查工作将于下学期进行。

三、学院(部)自查要求

1.学院(部)要进行专门部署、认真开展自查,撰写自查报告,并提交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。报告应对学院(部)自查工作方案、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,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、管理措施、工作成果和特色,便于专家了解情况,客观评定。

2.学院(部)需按时提供专家组抽调的材料,如果不能提交所抽调的材料,需在学院(部)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。

3.学院(部)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,未开展自查、逾期未完成自查、无自查原始记录的单位,学校对其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。

4.学院(部)自查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、不偏袒,及时纠正并体现在学院(部)的自查报告中。

5.学院(部)自查报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稿同时提交。

四、检查重点

1.本次检查重点为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和评阅情况。

2.本次试卷自查重点为试卷命题质量和试卷批阅的规范性。

联系人:王莉莉 王增峰 联系电话:88956977

E-Mail:pjb@qust.edu.cn

教务处

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